专委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。秘书处是学会常设办事机构,执行学会的各项决议,在理事会休会期间授权秘书长主持开展日常工作。根据委员会工作实际开展情况,秘书处常设机构:
一、学术部:开展学术研讨与学术交流活动,负责委员会的日常管理。
二、会员部:负责全国非药物疗法委员会会员发展、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三、咨询开发部:围绕我会的宗旨和任务,加强与有关单位和学术团体的联系,发展多种形式的协作关系。
四、培训部:与有关单位合作,组织中医药特殊专业技能的培训。
五、办公室:负责综合协调、审核把关、督促落实、服务保障工作。